庭审现场,右一为被告人“花姐”洪某。
本报讯 大佬不一定是花臂大汉,也可能是彪悍女性;夜场不一定是温柔梦乡,也有可能暴力充斥;消费不一定要自掏腰包,也可能是霸王大餐……
最近,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两起共7名被告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,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的“老大”是个女人,人称“花姐”。
但是在法庭上听到宣判的那一刻,“花姐”放声大哭。
年至年间,外号“花姐”的被告人洪某纠集被告人杜某某、朱某某、尹某某、龙某、张某、李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,在富阳多处多次寻衅滋事,形成以被告人洪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。